昆明市五華區氣象局概況
一、機構概述
昆明市五華區氣象局成立于2006年12月,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,受昆明市氣象局和五華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,承擔五華區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,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。
二、組織機構
內設機構:辦公室、防災減災科、法規科、氣象臺、人工影響天氣中心,五華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。
三、人員情況
現有在職職工10人,具有本科以上學歷9人,其中:副研級高工1人,工程師5人,助工2人。
四、主要職責
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、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;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的組織實施;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、監督和行業管理。
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采集和傳輸,承擔氣象探測資料存儲管理和維護責任;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。
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、預報、預警工作,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,并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,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;制作發布各類專業專項氣象服務產品。
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應急管理,建設和管理維護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通道,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,啟動氣象災害應急預案、應急響應。
管理本行政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工作,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。
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管理。開展本行政區域空中云水資源、風能、太陽能資源和其他專業專項氣候資源調查評估和開發利用;開展氣象災害和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風險評估和區劃;為風能、太陽能等新能源開發利用和能源結構調整提供科技支撐,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。
履行社會管理職能。依法發布各類氣象預報、預警信息;依法對氣象災害防御、氣象探測環境保護、氣象信息發布與傳播、施放無人駕駛和系留氣球活動、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等進行社會管理。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,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,對違反《氣象法》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,承擔有關行政訴訟。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,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、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(構)筑物、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,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、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。負責施放無人駕駛和系留氣球活動的行政許可。
管理本單位的計劃財務、人事勞動、科研、培訓和業務建設等工作;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,做好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、基層黨組織建設、黨風廉政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。
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科普宣傳教育工作。
承辦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局長:陳虹 聯系電話:64121702
副局長:楊燕妮 聯系電話:641217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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